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确保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,公司党委、纪委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强化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,严明假期纪律要求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
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,把好“廉”关,过好“廉”节,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一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和发放各种节日礼品;
二、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公务接待、违规接受关系单位宴请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;
三、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(含电子预付卡、微信红包)等;
四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等问题;
五、严禁在长假借考察、学习培训、会议、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,并将假日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;
六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、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;
七、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发放各类奖金补贴,违规自行设定名目、项目发放奖金补贴,违规以购物卡、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;
八、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;
九、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,耍特权、搞特殊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;
十、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变异问题的行为。